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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误导性塑料袋可降解言论进行处罚

   近日,澳大利亚一家塑料袋厂商因谎称其高密度聚乙烯购物袋为可降解购物袋而于下月将受到相应处罚。

    此前,澳大利亚曾对当地一家包装公司NupakAustraliaPty.Ltd涉嫌误导和欺骗行为给以处罚,据报道,该公司曾谎称其生产的Goody品牌的高密度聚乙烯购物袋为可降解材料制成。

    澳大利亚联邦法院对此案的诉讼程序于12月6日生效,对Nupak公司的处罚也将在12月6日执行。对此类行为的最高罚款为99万美元。

    澳大利亚监管机构—-ACCC(澳洲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于7月对Nupak发起诉讼索赔。同时,ACCC还把制造该塑料袋所使用的可生物降解化学添加剂供应商—GoodyEnvironmentPty.Ltd带上法庭,审判于3月开始。

    从2009年5月开始,Nupak就已经宣布旗下品牌Goody塑料袋为可降解和可堆肥材料。

    但是,ACCC声称Nupak生产的塑料袋为不可降解材料,不符合澳大利亚废物标准,而且该塑料袋所采用的树脂材料中含钼添加剂的用量也超过了标准规定。

    ACCC表示,该塑料袋不仅不符合废物标准要求,而且也违反了2008年南澳塑料购物袋法令规定。

    南澳于2009年5月宣布禁止使用高密度聚乙烯塑料袋,成为澳大利亚第一个禁止使用高密度聚乙烯的州,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出售或丢弃厚度低于35微米的塑料袋。南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零售商处以最低3000美金的罚款。

    法院已经下禁令让Nupak公司停止对外宣称其塑料袋为可降解材料,除非出具有实际的实验报告,Nupak对此裁决表示认可。

    联邦法院称Nupak的虚假性言论已经违反了澳大利亚的贸易行为法,该法案专为保护消费者同时限制非法公司从事不正当贸易所制定。

    联邦法院对Nupak处罚如下:

    1、在其网站上以及报纸上公布告示 对其之前的虚假言论予以纠正。

    2、给每一位正在使用Goody品牌的塑料袋用户以书面通知法院的告令。

    3、执行贸易处罚规定,并负担ACCC对其支付的9800美金诉讼费。

     ACCC于今年1月曾在网上发表过相关的指导性文件,该文件指出对一次性购物袋作出虚假言论所承担的潜在法律责任。该文件曾警示生产商和零售商的误导性言论将违反了澳大利亚的贸易惯例。而且对购物袋的描述论断不得出现一些模糊字眼,如“环境友好型”、“环境安全型”、“绿色”等,除非有相关的实验报告证明。

    误导性行为包括一些片面性言论,例如有的厂商会宣称其生产的塑料袋为可回收型,而实际是只有在特定环境下才可实现回收,这种情况属于无形中误导消费者。

   该手册提醒经营者对其所表示的符合环境标准言论要谨慎,环境标准法规包括众多标准,如澳大利亚标准(AS4736-2006)或欧洲(EN13432)和美国(ASTM6400)等此类基准,所以商家必须给与具体标注。

    如果您的产品不符合该标准的要求,那么您就存在违反贸易行为法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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